“怎么用?”

“拌水,抹墙上。干了比砖还硬。”

牛二的嘴张了。“这——能不能铺路?”

叶笙站起来。拍了拍手上的灰。

能。

但不急。

建寧三年到建寧六年。

四年。

叶笙没出过清和县。

他的日子变得简单了。

早上练枪。一个人。后山。

四阶的力量已经到了五千斤的极限。黑枪在手里轻得跟柳条一样。他不需要跟任何人对练——因为已经没有人接得住他一枪。

这个世界上能挡他一枪的人——不存在。

叶笙对这件事的感受很淡。末世里,他见过比这更强的异能者。但那些人最后也死了。不是死在敌人手里——是死在飢饿、瘟疫、背叛里。

力量到了顶也没用。粮食比力量重要。

所以他种地。

清和侯的封地一共六千亩。其中三千亩是水田,两千亩旱地,一千亩山林。

叶笙在建寧三年搞了一套轮作制度——水田种两季稻,旱地种一季麦一季豆,山林里养鸡放羊。

周恆算了一笔帐。按照这个產量,清和县不仅能自给自足,每年还能往外卖三万斤粮。

“大人。您確定您以前是个打仗的?”

“我以前是个种地的。打仗是被逼的。”

周恆把本子合上。“那现在——不被逼了。”

“嗯。不被逼了。”

建寧三年冬。

叶笙兑现了承诺。教陈文松枪法。

陈文松成亲两年了。他的刀法已经超过了常武——常武自己承认的。“这小子出师了。我没东西教他了。”

叶笙在操场上给陈文松演示了枪法第一式。

只一式。

枪尖点出去的时候,操场上的土被气劲压出了一道缝——三尺长。

陈文松看了三遍。

“笙叔。这一式——我学不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力气不够。你这一枪的力道——我用全身力气也出不来三成。”

叶笙收枪。想了想。

“那就换一种教法。你的底子在刀上。我教你用枪的思路——不是枪法。”

陈文松愣了。“枪的思路?”

“枪法的核心不在力气。在一个先字。刀是挡了再砍。枪是不挡——只刺。你出刀的时机如果能快半拍,用刀也能走枪的路子。”

陈文松听了一阵。

然后拿起刀,在操场上走了三遍。

第三遍的时候,他的出刀时机变了。每一刀都比对手快了半个呼吸——不是速度快,是判断快。

常武在旁边看著。

“这小子——悟了。”

叶笙没评价。但嘴角往上拐了一下。

建寧四年。

叶婉柔从荆州回来了。

不是一个人回来的。带了一个人。

沈翁的小弟子。姓宋,名怀瑾。二十二岁。读过书,中过秀才,后来不考了,改学画。

叶婉柔站在叶笙面前。十八岁的姑娘,比她爹矮半头,但眼睛里的东西跟她爹一样——直。

“爹。我要嫁给他。”

叶笙看了看宋怀瑾。白面书生。手指修长。腰板不直——读书人的通病。

“会种地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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